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牵头统标定向 推动减刑工作提质增效
为持续强化减刑案件实质化审查,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聚焦减刑工作规范化建设,主动牵头法院、监狱等单位,共商破解《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施行一年来本地区实践操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
7月31日,该院联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审判监督庭及福州地区八家监管单位,共同召开减刑工作联席会议,合力推动减刑工作提质增效。
为确保联席会议靶向发力,鼓山地区检察院联合福州市中院审监庭组建联合调研组,深入本地区八个监管单位开展“全覆盖式”走访,与监狱刑罚执行科、监区一线办案民警开展“面对面”座谈8场,全面收集监狱在提请减刑中遇到的程序梗阻与法律适用难题,建立问题台账并组织实务骨干进行集中研判。经梳理合并,最终提炼财产性判项与减刑关联审查中存在的证据收集不畅、幅度把握不准等共性堵点,形成联席会议要点,为精准破解问题奠定扎实基础。
会上,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俞大江通报了上半年本地区减刑案件办理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并对目前各监管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
与会各监管单位分管领导相互交流了执行机关提请环节中证据收集、证明标准、实体要件等方面存在的疑惑以及财产性判项与减刑关联审查中遇到的实践问题。检、法机关立足如何准确统一适用法律、精准把握减刑证据标准、实质开展财产性判项与减刑关联审查,对提升减刑案件办理质效提出针对性研讨意见,形成多方联动的解困合力。
经充分研讨磋商,检、法、监三方在减刑办理流程规范、减刑幅度把握、财产性判项与减刑关联审查等方面达成十一条共识,有效解决了当前减刑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新问题。此次共识的达成,不仅统一了执法司法尺度,更筑牢了刑罚变更执行的规范根基,既促进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也为减刑案件高质效办理注入强劲动力。
福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鼓山地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诗疆介绍,此次联席会议共商解决的问题涉及事实认定、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多方面问题,是检、法、监集智聚力、共促共进的一次有力“破题”。司法机关办理减刑案件,要以高质效为落脚点,聚焦刑罚执行公平正义和在押人员权益保障这两个基本点,以证据审查实质化、法律适用精准化、案件效果优质化为三个抓手,推动减刑制度公正、高效落实和刑事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在减刑工作的提请、裁定等各环节中,执行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既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贯穿其中,积极构建相融互促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大格局。(林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