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那份“绿色牵挂”

生态福建 | 人民法院报 2026-05-13 10:32

为加强闽浙廊桥司法保护合作,浙江省丽水市、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福建省宁德市、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廊桥文化遗产闽浙地区协同发展司法协作框架意见》,图为签署现场。

浙江丽水中院、福建南平中院与浙江庆元法院、福建政和法院、福建松溪法院联合开展“跨域共植友谊林”活动。

庆元法院法官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巡河守护令》。

在闽浙两省交界处,庆元、政和、松溪三县山水相依、地缘相接,森林覆盖率均在70%以上,是多条河流的源头所在,山水之间皆蕴藏着江南最动人的绿意。守护好这片共同的绿色屏障,是两省三地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行走的人民法庭”工作法,用脚步将司法触角延伸至省际边界治理的最前沿。

行走,为了打破壁垒

今年3月10日,在浙江省庆元县安南乡的一片坡地上,人头攒动,挥锹培土。由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法院、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福建省松溪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的“跨域共植友谊林”活动正在这里举行。法官们与身着红马甲的社区矫正对象一同俯身劳作,扶苗、培土、浇水……种下浙江楠、红豆杉等乡土树种,也种下了一份跨越省界的“绿色牵挂”。这场活动,是两省边界法院深化跨域生态司法协作的一个缩影。

回忆起2022年11月,那起跨省盗伐林木案的办理过程,承办法官杨进江仍记忆犹新。福建松溪籍居民王某和范某流窜至庆元某山场,盗伐林木,并将所盗伐林木销往松溪等地。

“案子涉及两省,从证据保全、损失核定、生态修复方案制定,每一步都是挑战。”案件发生后,庆元法院法官与松溪法院法官反复走访现场、查明案情,协同相关部门促成二被告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依法以盗伐林木罪对两人判处刑罚。

正是这样的“行走”,让法官深刻意识到:交界地带往往是管控的盲区,单靠一家法院“单打独斗”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多轮踏勘协商的基础上,两省三县法院将目光锁定在庆元县安南乡——这个地处浙闽交界的乡镇,共建“闽浙边际司法生态林”,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

“这棵罗汉松,我小时候就长在这儿了,至少上百年。”安南乡东村村70岁的村民老吴看着古树上挂着的“共养保护牌”颇有感触,“现在法官经常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病虫害、水土流失、人为破坏等风险,我们老百姓心里也踏实了。”

两省司法协作的种子,就这样在山火过后的土地上悄然种下。

庆元法院院长李洋表示,将坚持走通各方联合治理之路,与福建兄弟法院一道行走在山间、水边,用一次次实地勘验、一场场联动协作、一堂堂巡回审判,共同书写跨域生态司法保护的生动答卷。

行走,为了守护一江清水

两省三县不仅山林相连,更是水系同源。从山到水,法官们的行走足迹从未停歇。庆元法院依托《巡河守护令》,积极探索“生态+司法+执法”融合路径,推动两省三地法院携手共护跨界河流,让法治力量沿着水流延伸至每一处交界河段。

在政和县乐溪后山古廊桥、庆元县蔡段防洪堤、松溪县旧县乡木城亲水亭等交界河段,法官们与水利、环保等部门专业人员并肩而行,现场采集水样,细致查看河道保洁、水体质量及跨界生态保护实绩。通过打通信息、机制、司法、监督“四类通道”,两省三地借助跨界流域信息共享、联合巡河、联合保洁、水质联合监测等机制,让“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协同”从愿景照进现实。

“法官们不仅是在办案,更是在帮我们基层扎紧生态保护的篱笆。”庆元县水利部门工作人员深有感触,“水质监测数据实时共享,哪一段出现波动,大家就能第一时间响应。”

2025年世界环境日,竹口溪畔水光潋滟。随着一声令下,两万尾鱼苗欢腾跃入碧波,在水面激起层层涟漪——这场在浙江庆元与福建松溪交界处举行的跨省联动增殖放流活动,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鱼群入水,瞬间散入清流。

从管山到护水,行走的足迹正在编织一张覆盖山水林田的法治保护网。

行走,为了让廊桥焕发生机

庆元拥有保存完好的廊桥130余座,数量居全国之冠,被誉为“中国廊桥之乡”。这些廊桥不仅是交通设施,更承载着祭祀、民俗等深厚的文化符号,是闽浙山乡共同的文化根脉。

2022年以来,庆元法院依托闽浙两省四地法院协作机制,与福建兄弟法院携手,为廊桥共建司法“防护网”。在咏归桥上开展巡回审判,向群众讲述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让古老的廊桥见证新时代的法治力量。针对廊桥保护面临的自然灾害侵蚀、技艺传承断层等挑战,建立起“司法资源同享、互助平台同建、风险隐患同防”协作格局,法官们定期开展联合巡查,为每一座廊桥建立司法保护档案,让这些榫卯扣合的千年智慧,在法治的守护下继续诉说乡愁。

现如今,行走在庆元的山间水畔,每一棵树都有了自己的“身份档案”,每一汪清泉都映照着跨域守护的法治底色,每一座廊桥都镌刻着司法护航的乡愁记忆。

“现在两地法官携手把司法服务贯穿生态司法保护全链条。”浙江省人大代表王长梅在多次参与相关活动后深有感触地说,“法官们常年行走在群山之间,用脚步丈量山水,以法治共筑屏障。这种跨域联动、多方参与的模式,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的大格局。”

从跨省案件的联合办理,到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从跨域联合巡查的常态化,到引导群众共建共护;从“以和为贵”的跨域调解,到闽浙廊桥文化遗产司法协作机制的深化……闽浙边界法官们正用一次次行走、一项项机制,将法治守护从“事后惩戒”推向“事前守护”,从“单打独斗”变为“协同共治”。

丽水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易远明表示:“丽水法院深耕生态司法协同之路,在环资审判领域深入践行‘行走的人民法庭工作法’,与福建兄弟法院携手植绿于山、护桥于畔,共同绘就跨省域生态保护的青绿画卷。”

行走仍在继续。在绿水青山之间,浙闽边界法官们用脚步丈量责任,用协作书写担当,让法治的力量浸润每一寸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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