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出台福建省首个工作指引 完成23处县级以上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

市县动态 | 2025-07-07 16:29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牵头,多措并举化解烈士陵园历史遗留问题。近日,福州市顺利完成23处县级以上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各县(市)区资源规划局相继组建工作专班,针对烈士陵园历史遗留问题,排查工作难点,细化任务清单、倒排攻坚时序,有序推进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工作。

为进一步摸排问题,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对接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深入烈士陵园现场踏勘,实地调研座谈,全面摸排难点,梳理出23处烈士陵园存在产权单位不明确、用地手续不完善、审批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多次召集推进会,研究化解路径,多轮征询部门意见,出台福建省首个《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引》,为全市化解烈士陵园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政策支撑,打通办证“最后一公里”。

此外,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现场调研、专题推动等方式,共同推动烈士陵园办证提速。4月22日,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县(市)区资源规划局、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地镇、村等单位召开福州市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部署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效推动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工作。

以“八·一七”烈士陵园为例,通过部门提前会商,梳理存在问题,统一办理路径后,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行开展权籍调查并公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棒”,出具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顺序跟上办理不动产登记,缩减了办理时间。

此次完成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为后续修缮维护、环境提升以及发挥红色教育阵地作用提供产权保障,对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具有重要意义。(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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