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泉州“母亲河”!晋江洛阳江流域补偿机制实施20年再升级
20年的时间,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从2000万元/年,到1亿元/年,再到3亿元/年;
实施范围由5个县(市、区),扩展到6个县(市、区);
晋江、洛阳江流域国、省控断面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Ⅰ—Ⅲ类水质比例已连续20年保持100%;
为了保护福建省泉州市的“母亲河”——晋江、洛阳江(以下简称两江),泉州市从2005年开始,不断探索并完善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补偿之路,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谁受益谁补偿”,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今年1月1日,最新版的《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定》)开始实施,福建省内首创、已经实施20年的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得到延续和提升。
晋江、洛阳江是泉州市890多万人口的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以占福建省8%的水资源量,支撑着福建全省近1/4的经济总量。
“保护好晋江、洛阳江流域水资源,对泉州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林庆梅介绍说:“自2005年以来,我们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受益多补偿多’的原则设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合理筹集补偿专项资金,不断调整资金投向和分配方式,把钱真正用在流域污染源治理的‘刀刃’上,实现按水质达标情况动态奖补。”
实施生态补偿制度以来,两江流域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和日常工作的资金难题得到有效缓解。自2005年设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至今,泉州市累计筹集超3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投向两江上游县(市、区)流域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泉州金鸡拦河闸库区承担着晋江下游9个县(市、区)和金门县的生产生活用水任务,发挥着“生命闸”的重要作用。2024年—2026年,连续三年安排资金支持泉州金鸡拦河闸库区两岸建设项目,2024年已安排补助920万元。“这笔资金用于实施库区范围内水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下游地区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泉州水务集团原水公司工程部负责人何海碧介绍说。
当被问及补偿资金的来源时,林庆梅进一步解释:“这笔专项资金由市政府统一筹集,下游受益县(市、区),包括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共同分担,专门用于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这20年里,我们根据资金筹集额度变化和不同时期生态保护重点,先后7次修订管理规定,就是为了让补偿机制始终贴合实际需求。”
新《规定》对“两江上游”范围作出部分调整,这一变化也受到不少关注。“‘两江上游’现在指晋江金鸡水闸上游和洛阳江桥闸以上地区,涵盖洛江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和德化县6个县(市、区)的有关乡镇,这次新增了惠安县。”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科副科长潘土水说,“调整后,我们能更精准地明确保护重点区域,让补偿资金覆盖到更需要的地方。”
新修订的《规定》进一步扩大了资金支持范围,将美丽河湖及缓冲带建设、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纳入其中。“现在每年筹集的3亿元专项资金,两亿元用于流域水资源保护,0.8亿元助力上游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15亿元用于水土流失治理,0.05亿元支持省属国有林场运营。”泉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还细化了各部门和县区的管理职责,明确市生态环境局和上游各县(市、区)要建立流域生态环境项目库,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不浪费一分钱。”
《新规》在资金分配方式上也进行了优化,摒弃了原有的按水质达标情况奖补模式,采用“因素切块分配”“支持重点项目”“鼓励多元化生态补偿”的新方式。“其中1亿元资金会依据流域水量水质、用水总量控制和生态保护因子计算上游县(市、区)的切块分配控制数,还新增了调剂机制,灵活性和科学性都提高了。”泉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补充道。
夯实生态补偿根基,资金与项目双向发力
2021年,泉州市启动农村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这一行动持续了5年,并得到了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累计获得6000多万元的资金支持。
沿着沥青小道走进永春县“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项目现场,只见溪水淙淙,新建的石鼓湿地公园人行桥两头串联起自然田园风光和侨新老醋观光工厂,一幅生态与人文和谐交融的画卷正徐徐展开。在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的支持下,永春县推进桃溪流域治理,构建“六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开发建设全县农污设施智慧化监管平台,并同步开展了“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形成系统化治理模式。《永春县2024年第三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明确将216万元用于蓬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5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运维费用,精准支持关键环节。
在资金高效利用下,永春县水环境质量取得显著成效——74条河流水质Ⅲ类及以上比例达95%,国控、省控、市控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实现全域水质“双百”目标,充分彰显了生态补偿机制对流域治理的赋能作用。
不同县区也根据自身需求,让补偿资金落地见效。
2023年,南安市获得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5025.5万元,主要用于南安市晋江流域和东溪流域治理,包括相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等。
2023年以来,德化县累计获得4493万元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其中3403万用于尾厝国控断面上游水环境治理,重点实施浐溪水环境治理工程、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工程。德化县尾厝国控断面水质由Ⅲ类跃升至Ⅱ类,氨氮、总磷浓度分别同比下降24.1%、24.8%。2024年,德化县首次实现流域水质全域Ⅱ类。
2024年,安溪县获得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4214万元,主要用于罗内桥国控断面上游水环境治理,包括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入河排污口治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等。通过御史溪黑臭水体治理、底泥清淤及生态修复,安溪县水生态环境从“脏乱差”变“清亮美”,得到周边群众的认可。
让干得好的有奖励,干得差的有压力
为确保资金精准投向生态保护项目,泉州市建立了严格的项目库管理制度。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建立两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项目库,各县(市、区)也同步建库。“入库项目有严格标准,优先支持已立项、前期准备充分、已开工的项目,未入库的原则上不给予资金支持,这样能避免资金‘撒胡椒面’,确保每一笔投入都有实效。”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财科科长汤奇月说。
考核奖惩机制则进一步激发了各地的治理积极性。泉州市将绩效管理和流域水质纳入考核,对年度绩效管理好、资金管理规范的上游县(市、区),下一年切块分配控制数会调增5%—10%,反之则调减。水质方面,每个考核断面按河流长度分五个档次,优于Ⅲ类的最高能奖80万元,劣于Ⅲ类的就会调减资金。《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百日攻坚暨晋江流域上游水质提升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上游地区断面水质按攻坚要求达到Ⅰ—Ⅱ类的,在上述补偿标注基础上,按相应档次调增20%下一年度按因素切块分配控制数;未按攻坚要求如期达到Ⅰ—Ⅱ类水质的,在上述补偿基础上,按相应档次调减20%下一年度按因素切块分配控制数。
“这套机制就是要让干得好的有奖励,干得差的有压力,推动各地主动抓生态保护。”林庆梅说。
更重要的是,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的推行,让流域内的生态协作意识不断增强。“大家现在都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治理不再是某一个地方、某一个部门的事,而是上下游、左右岸共同的责任。”林庆梅说。
如今,泉州还在探索生态产品市场化路径。“我们永春县构建了生态产品‘三级市场’,打造了‘一村一社区一乡镇’的典型样本。桂洋村已定价可变现资源价值达8534万元,经营性项目资产1108万元,村集体收入增收近50%;花石社区引入专业团队做生态项目策划,稻鸭共生、农田认筹这些项目很受欢迎;外山乡则结合冬瓜、蜂蜜等资源,发展休闲康养和生态农业。”永春生态环境局局长黄慧谦介绍说。
德化县也不甘落后。“我们探索‘生态+大健康+电商’模式,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享受到‘绿色福利’,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已经初见成效。”德化生态环境局局长徐文昌说。
“安溪构建‘茶园微生态—茶山小生态—全域大生态’的复合生态系统,提升茶园生态环境,助推茶叶品质、产量和价格的总体提升,带动茶农平均增收15%,成功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推介第一批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安溪生态环境局局长郑宗芽说。
洛江区也积极进行探索。“如马甲镇永安村以特色产业蝴蝶兰为着力点,打造‘蝶村’主题品牌,建设‘福蝶’文化公园,推出‘多彩福蝶’研学体验项目,实现三产融合发展。”洛江生态环境局局长杜灿辉说。
下一步,泉州市还将继续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让两江这两条“生命线”持续焕发生机,为890多万泉州人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