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年限缩短、月发放津贴提高” 厦门进一步优化高层次留学人员津贴发放政策

市县动态 | 人民网 2025-11-06 08:17

人民网厦门11月5日电 (记者张萌)“发放范围覆盖面扩大至社会组织”“发放年限缩短、月发放津贴提高”“申请时限优化”……5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实施的《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以进一步吸引和集聚高层次留学人员。

据悉,修订后的《办法》在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及申请流程上均作出了优化调整,为厦门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其中,结合近年部分高层次留学人员被引进到民办高校、事务所及协会等工作的实际情况,新修订的《办法》将发放对象范围调整为“从厦门以外新引进到本市范围内的企业、市(区)属的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工作且依法参保纳税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从而惠及更多高层次留学人员。

而在发放年限和金额方面,《办法》将津贴发放年限由之前的5年缩短至3年,并将每月发放金额从原来的“每月2000元”修订为“第一年每月3000元、第二年每月3000元、第三年每月4000元”……通过津贴总额不变、发放年限缩短、月平均津贴金额提高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高层次留学人才的获得感、归属感。

此外,《办法》还进一步优化了申请时限和相关要求。例如:相较于此前“首次申请生活津贴的原则上自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后1年内提出申请”,修订为“自办理人事关系入厦起2年内提出申请。申请时,自办理人事关系入厦起算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此举既避免了1年内因更换工作等原因导致社保中断无法申请,同时符合条件者可在第一次领取待遇时即可领取12个月生活津贴,最大程度保障高层次留学人员享受生活津贴利益。

发布会上,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全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高层次留学人才在厦门创新创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在全面推动高层次留学人员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同时,进而为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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